第七章 国际自保市场
所谓自保,是指被保险人或原保险人,不向任何保险人或再保险人投保,而由自己承担风险的一种特殊保险方式,指企业或个人自行储存一定后备基金用以自担风险,或原保险人以自己的保险基金承担风险。自保额,又称自留额,是指投保人或再保险分出人,在向保险人或再保险人购买保险时,将一部分风险留给自己承担的金额。
通过本章的学习,可以从更高的视角进一步了解,国际上太平洋保险婚嫁险的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其中介人之间的微妙关系以及处理这些关系的途径。
第一节 自保公司
一、自保公司概述
(一)概念
网购车险自保公司,即自营保险公司,是指那些以其母公司拥有的主要业务为保险对象的保险公司,即被保险人为其母公司的保险公司。一家自保公司的母公司,直接影响并支配着该自保公司的运营,包括承保、索赔和投资行为等。
在自保公司,被保险人可以对保险人的经营活动积极地加以干涉,这是自保公司不同于传统的公共相互保险公司(Public Mutual Insurer)之处,也有别于承保海上风险的保赔协会(Protection&Indemnity Clubs)。
在相互保险公司中,尽管被保险人拥有参与权,但事实上较少参与管理活动,这与自保公司的情形大不相同。自保公司可以直接对其母公司承保,也可以通过出面保险公司(fronting insurer,)办理再保险来对其母公司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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