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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市场对于保险的监管力度

原创 IT生活 作者:来自地球的你 时间:2014-11-28 13:05:25 0 删除 编辑
  美国市场


  美国各州政府是保险监管责任的主要承担者。1945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麦克兰—弗革森法案(McCarran-Ferguson Act)”,授权各州政府行使保险监管职能。各州政府自主决定保险人的批准、组织形式、准备金要求和某些险种费率的监督等。还特别规定保险业不受联邦反垄断法的约束。但各州仍有类似的反垄断法案限制。


  各州通过州保险署对保险业进行监管。车船税是什么保险监管者可以是直接选举的(12个州),也可以由州长和特别委员会任命(38个州)。各州根据企业利益制订各自的保险法,但各州保险法之间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


  全国保险专员协会(NAIC)可在各州之间协调监管、推荐标准保险立法,但没有具体实施权利。由于保险法律的同一化涉及50个州的类似法案和执法机构,因此,保险监管在全国范围内的协调是非常必要的。





  第四节 税收监管


  一、税收的一般目的及其对保险的监管作用


  (一)税收的一般目的


  各国税收的一般目的有以下3个:


  1.增加财政收入。政府要靠财政收入为国民提供服务。税收是获取这项收入的最重要和最普遍的手段。


  2.促进经济目标的实现,这一目的从属于财政收入目的。无论是全国性的宏观目标,还是特定行业目标,甚至是个人经济活动目标,电话车险哪个好都可以通过税收的免、减、增、退来刺激或抑制该目标的发展。


  3.促进社会目标的实现。这主要是指政府通过税收来制止或倡导某种社会行为。如对烟、酒、污染的征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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