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
已经正式上线啦!

2022年1月1日,“徽采云”平台一期监管系统正式上线,安徽省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均可通过“徽采云”平台线上办理。

近日,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

《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
《通知》中规定,政府采购指标确认,采购指标下达前,采购人可在监管系统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使用预采购指标;采购活动开始前可以对采购指标进行确认(或拆分)操作,但 严禁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
《通知》中要求, 进口产品采购实行线上审核,采购人备案的采购计划涉及进口产品的,需在计划备案环节填报有关信息,上传《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表》,经主管预算单位初审同意后,报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核。其中,高校、科研院所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上传《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请备案表》,实行在线备案。
《通知》中提到, 转变采购方式实行线上审批,采购人采购400万元以上货物、服务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计划备案环节上传相关申请表,经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审批。
“徽采云”平台监管系统的上线,将给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实现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给各方采购主体带来切切实实的便利。
资阳:实行百分制评分,政府采购当事人一般等次及以下,将纳入重点监督范围
近日,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诚信评价体系,构建公平诚信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资阳市财政局制定并印发《资阳市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下面简称《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其中,政府采购诚信评价对象主要包括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以及评审专 家。

《实施办法》中所称诚信评价,是指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及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行为进行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管理、运用的工作机制。
关于政府采购当事人
《实施办法》中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的诚信评价包括政府采购活动实施(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至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管理(签订合同至支付资金)两个阶段,评审专家的诚信评价集中在政府采购评审过程。其中,
✔ 采购人由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分别实施评价,
✔ 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分别实施评价,
✔ 供应商由采购人实施评价,
✔ 评审专家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评价。
《实施办法》中规定,政府采购诚信评价综合评分 实行百分制,按照综合评分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 五个等级:90-100 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 为一般、60-69 为较差、60 分以下为不合格。资阳市财政局将 诚信评价结果作为实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 将诚信评价结果为一般等次及以下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及评审专家纳入重点监督范围。
《实施办法》中提到,在政府采购诚信评价过程中,当被评价对象的单次评价出现预警时,系统启动预警处理机制,提示相关当事人进行处理,待预警处理完成后如实记录评价得分。
素材来源: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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