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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已经发料工单删除组件(转)

原创 IT综合 作者:harson 时间:2011-03-08 11:12:48 0 删除 编辑
[@more@]

AP默认的情况下,即使工单中的组件已发料了,但仍可以进行删除的标志。这种情况是不太符合逻辑的,如果真要删除,应该先退料,然后再上删除标志。

可以在SPRO中进行消息的设置来控制已发料的组件不可以上删除标志。

路径如下:SPRO->Production->SFC->System Modification

Define System Message Attributes

修改其中的CN=750的,消息类型设置为E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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