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谨慎对待
业内专家指出,在我国加入WTO的协议中,没有规定内地期货市场开放的义务,在与香港签署的CEPA合作协议中也没有相应规定。因此,有关部门对期货市场的开放将会根据整体部署和规划,在“积极稳妥”的思路下有序推进。由于实物交割关乎商品期货市场的平稳运行和功能的有效发挥,因此,监管部门对此将慎之又慎,而未来在开放过程中可能以类似“核准制”的方式出现。
“对待境外期货交易所的境内交割业务需要谨慎,因为如果处理不慎可能转嫁交割风险”,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他指出,由于中国内地在原材料加工和需求方面数额巨大,境外交易通过境内交割,交易引发的风险很容易在交割环节发生,如果其潜在的、且不受监管的期货交割风险一旦发生,不仅会影响期货、现货市场的交易秩序,还有可能进一步传导至其他市场,影响社会稳定。
胡俞越同时指出,像LME本身交割仓库遍布全球,其在内地设置交割仓库也可能带来一些积极作用,比如,其价格发现机制更充分,有助于国内市场与国际接轨。然而,专家指出,在当前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出台前,对期货交割业务进行必要的“设防”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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