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企业基本信息以“省信用系统”数据为基础,信用评价实行计分制
为了强化企业诚信意识,推动行业信用的建设,7月2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
10月1日起,该地相关项目必须按要求实施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
近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意见建议的通知,10月1日起,相关项目必须按要求实施盘扣式脚手架
快了解!满足这些条件,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近期,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市级单位开展2021年度工程技术建筑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最新|合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自上线运行以来,担保金额已破亿!
近日,合肥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担保金额破亿!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服务平台于2021年5月8日上线运行,截止6月17日,电子保函平台累计为118个项目开具电子保函近510笔,担保金额超1.3亿元。
又一省份!各地正在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
2021年4月27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2021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从2021年6月开始,开展监督评价工作。
#投标#如何理解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偏离?
偏离,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就是与原定的轨道存在一定的偏差,而投标偏离,一般是指在投标过程中,投标方提供的工程方案与招标方提供工程在技术方面有不符的地方。
什么是EPC,一文了解EPC总承包模式
EPC,工程总承包的模式之一,全称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招投标#合肥:入盟长三角一体化城市招投标战略合作,智慧见证系统正式上线
近日,合肥市正式入盟长三角一体化城市招投标战略合作,此次合作联盟的成立是响应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生动实践,
滁州:省内率先启动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滁州市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持续推进”的原则,在省内16个地市率先启动了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如何避免无效投标,这些内容你一定要了解
招投标活动,其主要目的在于中标,如果视为无效投标,则之前努力就白费了,如何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呢?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什么是定点采购,山东省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定点采购机制
定点采购指采购机构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因素
#招投标#安徽:这些工程项目,开展异常低价投标整治专项检查
5月28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异常低价投标整治专项检查通知》,将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异常低价投标整治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主要是2021年1月1日以来开标的、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的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如何理解《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合同估算价”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其官方网站对招标投标行业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集中性答复,其中针对《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相关问题,小编进行了整理。
下月起,《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开始施行
5月27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徽省优秀建筑业企业认定暂行办法》将于2021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
#招投标#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出新规,项目单位可自建电子交易系统
近期,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发《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见证服务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有效期2年;旨在保障项目交易数据真实性和交易现场规范性,监督交易行为合法,以提升市场效率和公平性
#招标# 5月15日起,合肥取消这项费用!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期,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招标文件费用通知》,从5月15日起,发布交易公告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
近期,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依法治理的意见》(浙政发〔2021〕5号)(下文称《意见》),自2021年4月10日起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14〕39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这些项目种类可免于公开采购意向
近日,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优化简化采购流程,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明确免于公开采购意向项目种类的通知》,提到三种项目种类可免于公开采购意向
广东:《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近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