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届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管理办法
103届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103届广交会(以下简称广交会)驻会商务单位(以下简称商务单位)的管理,规范商务单位驻会服务秩序,提高103届广交会配套服务质量,满足广大参展商、采购商的需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驻会商务单位是专门为103届广交会参展商或采购商从事进出口贸易,来穗参展、参观直接提供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不能提供且103届广交会需要的展览配套服务的机构。第三条 驻会商务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与外贸中心签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