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
在保单生效后,保险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支付的保费中,多交的保险费便作为责任准备金“存”在了保单上,这部分“存”起来的保险费,主要用来保证保险公司履行将来的给付义务。这样,当投保人中途退保时,保单的责任准备金被作为给付解约的退还金,即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
所谓现金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它是以保险公司提存的责任准备金为基础的。
人寿保险的金额、价值量等于保险责任准备金减除退保手续费后的差额,公式如下:
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
因为在保险期间的不同时刻,保险责任准备金的金额不同,所以人寿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可能多于或少于已经支付的保险费。
在实际操作中,当投保人退保时,保险公司是按照现金价值表,退还一笔现金。但在购买保险单的头两年,保险公司承保、制保单、结算代理人手续费、员工工资等各项保险费用开支较大,此时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各项手续费后退还的保险费是很少的。
即使投保人在2年后其他任何时候中途退保,虽然保险单现金价值会随交费年期的递增而不断增加,但也不可能高于保险公司满期给付的保险金。其实,退来退去都是保险消费者自己的钱。因此,一旦买了保险,拥有了保障,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要放弃保障。否则,在经济上都会蒙受一定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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