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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四月启用新条款

原创 IT生活 作者:menzy 时间:2007-03-15 12:28:28 0 删除 编辑
  本报讯 车险条款将再次变脸,昨日,市内多家产险公司称,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07版商业车险条款,可能将于3月中旬左右出台,全市产险公司将从4月1日启用。新版车险条款主要有三大变化——[@more@]

  第一,盗抢险升为主险。06版的各类商业车险条款中,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均以附加险的身份亮相。车主想单独买这些险种不得行。新版车险条 款可能将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升格为主险,车主可随心所欲地购买。以盗抢险为例,此险种以前是车损险的附加险,车主只有购买车损险后才能买该险种,新版 车险条款启用后,车主不买车损险也能买盗抢险。

  需提醒注意的是,买盗抢险也应像车损险一样,是根据车辆市场价格确定的保额,否则买得再高也无用。

  第二,统一部分附加险。过去商业车险条款共有A、B、C三类,供车主选择,这类条款仅统一了车损险、商业三者险等主险,附加险条款仍然各自为政。

  新版车险不同之处在于,各产险公司部分附加险将实现统一。以新版A款车险条款为例,除以前已统一的商业三者险、车损险等,还要将盗抢险、玻璃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等6个险种纳入统一的条款和费率。

  第三,可能代收车船税。车主今后缴纳车船税将再多一个新地方——投保车险的产险公司。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代收车船税。

  市内某保险公司人士称,由于车船税是强制性缴纳,交强险也是强制性缴纳,不排除会在交强险保单中增加车船税内容,让车主在投保交强险时缴车船税。

  业内人士称,交强险真与车船税打捆收取,一方面可节约车主的时间,另一方面可避免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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