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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证的输入规则

原创 ERP 作者:sunxufeng 时间:2009-12-02 17:53:53 0 删除 编辑
在SAP中,总帐科目在输入分录是需要遵循传统的记帐方法,“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但对于应收、应付的发票输入(即作会计分录)单边则可,如在应付模块作发票输入,填入供应商的号码,日期、金额后,其次填写行项目,此时的行项目的字段中已经默认了借方,用户只需选择适当的总帐科目(如管理费用—XX)、金额、成本中心即可。产生的分录即为借贷皆具的双边分录了。应收模块的发票输入也同样。在应收、应付模块中除了后勤模块的“发票校验程序”及销售模块的“出具发票程序”自动过入应付、应收帐款外,尚有许多处如“过帐”、“清帐”也具有半自动生成会计分录的功能。另外,在SAP中,凭证具有较宽泛的意义,如后勤模块的产生的收货单据,在SAP中也称为凭证,发票也称凭证,因此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应注意区别。[@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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