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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收费(及代收税费)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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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对象 |
收费
项目 |
收费标的 |
收费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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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 |
佣金 |
A股 |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要约收购费用参照A股收费标准。) |
投资者交证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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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 |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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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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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 |
不得高于成交金额的0.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经手费,起点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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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现货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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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回购 |
1天 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2天 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收取
3天 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收取
4天 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6%收取
7天 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收取
14天 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2%收取
28天 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4%收取
63天 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5%收取
91天 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6%收取
182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7%收取
273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7%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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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现货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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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回购 |
1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2%收取
2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3%收取
3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5%收取
4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06%收取
7天按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01%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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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不超过成交金额的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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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
不超过转让金额的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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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A股 |
按成交金额收取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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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B股 |
按成交金额收取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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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
经手费 |
A股 |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1475‰ |
1.由深交所收取(证券交易所风险基金由交易所自行计提,不另外收取)。 2.大宗交易收费:A股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30%收取;B股、基金大宗交易按标准费率下浮50%收取;债券、债券回购大宗交易费率标准维持不变。
3.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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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 |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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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9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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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 |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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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现货 |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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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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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回购 |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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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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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回购 |
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每笔收0.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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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每笔收1元,反向交易不再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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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现货 |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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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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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 |
按转让金额双边收取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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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A股 |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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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B股 |
按成交金额双边收取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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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
监管费 |
A股 |
按成交额双边收取0.04‰ |
1.代中国证监会收取
2.此项费用包含在佣金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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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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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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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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