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锵锵三人行,其中一个嘉宾提到爱斯基摩人捕杀北极熊的方法:
因为北极熊喜欢舔血,爱斯基摩人就把一把涂满动物鲜血的两边都非常锋利的刀树立在冰雪中,
熊看到血就会上去舔,结果越舔越想舔,为什么呢?因为锋利的刀把熊的舌头也割出了血,
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熊是在舔自己的血,但熊浑然不觉,反而觉得很好、很享受,最终直到自己倒下。
听完这个故事,我在想:
我们天天过着繁忙的生活,但又乐在其中的时候,其实是不是在舔着自己的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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