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K 5.0 中增加的泛型类型,是 Java 语言中类型安全的一次重要改进。但是,对于初次使用泛型类型的用户来说,泛型的某些方面看起来可能不容易明白,甚至非常奇怪。在本月的“Java 理论和实践”中,Brian Goetz 分析了束缚第一次使用泛型的用户的常见陷阱。您可以通过讨论论坛与作者和其他读者分享您对本文的看法。(也可以单击本文顶端或底端的讨论来访问这个论坛。)
表面上看起来,无论语法还是应用的环境(比如容器类),泛型类型(或者泛型)都类似于 C++ 中的模板。但是这种相似性仅限于表面,Java 语言中的泛型基本上完全在编译器中实现,由编译器执行类型检查和类型推断,然后生成普通的非泛型的字节码。这种实现技术称为擦除(erasure)(编译器使用泛型类型信息保证类型安全,然后在生成字节码之前将其清除),这项技术有一些奇怪,并且有时会带来一些令人迷惑的后果。虽然范型是 Java 类走向类型安全的一大步,但是在学习使用泛型的过程中几乎肯定会遇到头痛(有时候让人无法忍受)的问题。
注意:本文假设您对 JDK 5.0 中的范型有基本的了解。
虽然将集合看作是数组的抽象会有所帮助,但是数组还有一些集合不具备的特殊性质。Java 语言中的数组是协变的(covariant),也就是说,如果 Integer 扩展了 Number(事实也是如此),那么不仅 Integer 是 Number,而且 Integer[] 也是 Number[],在要求 Number[] 的地方完全可以传递或者赋予 Integer[]。(更正式地说,如果 Number 是 Integer 的超类型,那么 Number[] 也是 Integer[] 的超类型)。您也许认为这一原理同样适用于泛型类型 —— List
不允许这样做有一个很充分的理由:这样做将破坏要提供的类型安全泛型。如果能够将 List
List |
因为 ln 是 List
数组能够协变而泛型不能协变的另一个后果是,不能实例化泛型类型的数组(new List
List |
最后一行将抛出 ClassCastException,因为这样将把 List
|
因为可以擦除功能,所以 List
因为运行时不能区分 List
比如泛型类 Foo:
class Foo |
假设 doSomething() 方法希望复制输入的 param 参数,会怎么样呢?没有多少选择。您可能希望按以下方式实现 doSomething():
public void doSomething(T param) {
T copy = new T(param); // illegal
}
|
但是您不能使用类型参数访问构造函数,因为在编译的时候还不知道要构造什么类,因此也就不知道使用什么构造函数。使用泛型不能表达“T 必须拥有一个拷贝构造函数(copy constructor)”(甚至一个无参数的构造函数)这类约束,因此不能使用泛型类型参数所表示的类的构造函数。
clone() 怎么样呢?假设在 Foo 的定义中,T 扩展了 Cloneable:
class Foo |
不幸的是,仍然不能调用 param.clone()。为什么呢?因为 clone() 在 Object 中是保护访问的,调用 clone() 必须通过将 clone() 改写公共访问的类引用来完成。但是重新声明 clone() 为 public 并不知道 T,因此克隆也无济于事。
因此,不能复制在编译时根本不知道是什么类的类型引用。那么使用通配符类型怎么样?假设要创建类型为 Set> 的参数的保护性副本。您知道 Set 有一个拷贝构造函数。而且别人可能曾经告诉过您,如果不知道要设置的内容的类型,最好使用 Set> 代替原始类型的 Set,因为这种方法引起的未检查类型转换警告更少。于是,可以试着这样写:
class Foo {
public void doSomething(Set> set) {
Set> copy = new HashSet>(set); // illegal
}
}
|
不幸的是,您不能用通配符类型的参数调用泛型构造函数,即使知道存在这样的构造函数也不行。不过您可以这样做:
class Foo {
public void doSomething(Set> set) {
Set> copy = new HashSet |
这种构造不那么直观,但它是类型安全的,而且可以像 new HashSet>(set) 那样工作。
如何实现 ArrayList
class ArrayList |
但是这段代码不能工作 —— 不能实例化用类型参数表示的类型数组。编译器不知道 V 到底表示什么类型,因此不能实例化 V 数组。
Collections 类通过一种别扭的方法绕过了这个问题,在 Collections 类编译时会产生类型未检查转换的警告。ArrayList 具体实现的构造函数如下:
class ArrayList |
为何这些代码在访问 backingArray 时没有产生 ArrayStoreException 呢?无论如何,都不能将 Object 数组赋给 String 数组。因为泛型是通过擦除实现的,backingArray 的类型实际上就是 Object[],因为 Object 代替了 V。这意味着:实际上这个类期望 backingArray 是一个 Object 数组,但是编译器要进行额外的类型检查,以确保它包含 V 类型的对象。所以这种方法很奏效,但是非常别扭,因此不值得效仿(甚至连泛型 Collections 框架的作者都这么说,请参阅参考资料)。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声明 backingArray 为 Object 数组,并在使用它的各个地方强制将它转化为 V[]。仍然会看到类型未检查转换警告(与上一种方法一样),但是它使一些未明确的假设更清楚了(比如 backingArray 不应逃避 ArrayList 的实现)。
最好的办法是向构造函数传递类文字(Foo.class),这样,该实现就能在运行时知道 T 的值。不采用这种方法的原因在于向后兼容性 —— 新的泛型集合类不能与 Collections 框架以前的版本兼容。
下面的代码中 ArrayList 采用了以下方法:
public class ArrayList |
但是等一等!仍然有不妥的地方,调用 Array.newInstance() 时会引起未经检查的类型转换。为什么呢?同样是由于向后兼容性。Array.newInstance() 的签名是:
public static Object newInstance(Class> componentType, int length) |
而不是类型安全的:
public static |
为何 Array 用这种方式进行泛化呢?同样是为了保持向后兼容。要创建基本类型的数组,如 int[],可以使用适当的包装器类中的 TYPE 字段调用 Array.newInstance()(对于 int,可以传递 Integer.TYPE 作为类文字)。用 Class
在这里可以看到一种模式 —— 与泛型有关的很多问题或者折衷并非来自泛型本身,而是保持和已有代码兼容的要求带来的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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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化现有的库类来使用泛型方面没有多少技巧,但与平常的情况相同,向后兼容性不会凭空而来。我已经讨论了两个例子,其中向后兼容性限制了类库的泛化。
另一种不同的泛化方法可能不存在向后兼容问题,这就是 Collections.toArray(Object[])。传入 toArray() 的数组有两个目的 —— 如果集合足够小,那么可以将其内容直接放在提供的数组中。否则,利用反射(reflection)创建相同类型的新数组来接受结果。如果从头开始重写 Collections 框架,那么很可能传递给 Collections.toArray() 的参数不是一个数组,而是一个类文字:
interface Collection |
因为 Collections 框架作为良好类设计的例子被广泛效仿,但是它的设计受到向后兼容性约束,所以这些地方值得您注意,不要盲目效仿。
首先,常常被混淆的泛型 Collections API 的一个重要方面是 containsAll()、removeAll() 和 retainAll() 的签名。您可能认为 remove() 和 removeAll() 的签名应该是:
interface Collection |
但实际上却是:
interface Collection |
为什么呢?答案同样是因为向后兼容性。x.remove(o) 的接口表明“如果 o 包含在 x 中,则删除它,否则什么也不做。”如果 x 是一个泛型集合,那么 o 不一定与 x 的类型参数兼容。如果 removeAll() 被泛化为只有类型兼容时才能调用(Collection extends E>),那么在泛化之前,合法的代码序列就会变得不合法,比如:
// a collection of Integers Collection c = new HashSet(); // a collection of Objects Collection r = new HashSet(); c.removeAll(r); |
如果上述片段用直观的方法泛化(将 c 设为 Collection
在泛型之前设计的类可能阻碍了“显然的”泛型化方法。这种情况下就要像上例这样进行折衷,但是如果从头设计新的泛型类,理解 Java 类库中的哪些东西是向后兼容的结果很有意义,这样可以避免不适当的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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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泛型基本上都是在 Java 编译器中而不是运行库中实现的,所以在生成字节码的时候,差不多所有关于泛型类型的类型信息都被“擦掉”了。换句话说,编译器生成的代码与您手工编写的不用泛型、检查程序的类型安全后进行强制类型转换所得到的代码基本相同。与 C++ 不同,List
擦除意味着一个类不能同时实现 Comparable
public class DecimalString implements Comparable |
擦除的另一个后果是,对泛型类型参数是用强制类型转换或者 instanceof 毫无意义。下面的代码完全不会改善代码的类型安全性:
public |
编译器仅仅发出一个类型未检查转换警告,因为它不知道这种转换是否安全。naiveCast() 方法实际上根本不作任何转换,T 直接被替换为 Object,与期望的相反,传入的对象被强制转换为 Object。
擦除也是造成上述构造问题的原因,即不能创建泛型类型的对象,因为编译器不知道要调用什么构造函数。如果泛型类需要构造用泛型类型参数来指定类型的对象,那么构造函数应该接受类文字(Foo.class)并将它们保存起来,以便通过反射创建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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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型是 Java 语言走向类型安全的一大步,但是泛型设施的设计和类库的泛化并非未经过妥协。扩展虚拟机指令集来支持泛型被认为是无法接受的,因为这会为 Java 厂商升级其 JVM 造成难以逾越的障碍。因此采用了可以完全在编译器中实现的擦除方法。类似地,在泛型 Java 类库时,保持向后兼容也为类库的泛化方式设置了很多限制,产生了一些混乱的、令人沮丧的结构(如 Array.newInstance())。这并非泛型本身的问题,而是与语言的演化与兼容有关。但这些也使得泛型学习和应用起来更让人迷惑,更加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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