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x600 Normal 0 7.8 磅 0 2 false false false EN-US ZH-CN X-NONE一、常量
(1)含义
在程序运行中,其值不能被改变的量称为常量。
(2)类型
直接常量:可以直接通过其书面形式判断出来的常量。如10,a。
符号常量:用一个标识符来表示的常量。如PRICE=10中的PRICE。
二、变量
(1)含义
变量是在程序运行过程中用来存储数据的存储单元,其值可以被改变。
(2)变量的声明
C中所有用到的变量都遵循“强制定义”原则,即先定义,后使用。
三、标识符
(1)作用
用于变量、函数、数组、类型等的命名。
(2)构成
标识符只能由数字、字母和下划线组成,且只能以字母和下划线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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