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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移动应在全业务运营视角下发展手机电视

原创 ERP 作者:BiZWiZ 时间:2010-04-13 10:35:02 0 删除 编辑

文/屈攀 BiZ-WiZ副总裁

新闻背景:

(腾讯科技)目前,中移动与中广传播合作推出的手机电视业务,可提供6套电视节目,全国已有27个省(市)开通了手机电视业务,覆盖到303个地级以上城市城区。中移动的手机电视业务成为今年国务院确定三网融合新政策后第一个正式商用的融合性应用,被外界称为三网融合第一单。

BiZ-WiZ观点:

手机电视业务是中移动在三网融合条件下应发展的战略领域,但须注意其和其它增值业务之间的替代关系,并从全业务运营角度出发做好手机电视业务定位。

BiZ-WiZ分析:

1、 从战略角度看,手机电视业务对移动运营商意味着广电内容向电信增值领域的渗透,也是在目前电信运营商格局中出现广电系力量的必然结果。一方面,从用户角度出发,电视节目作为传统资讯服务仍然具有一定吸引力;另一方面,电视节目正在普遍升级,内容得到较大优化,精品节目仍受消费者欢迎,提供电视内容有利于运营商丰富产品线,满足大众需要,这是三网融合发展的必然。

2、 从业务角度看,虽然尚属于培育型业务,但手机电视与中移动其它增值业务已形成替代关系。手机电视能够满足用户上下班途中等空闲时间的娱乐需要,但手机报等增值业务产品的也具有类似功能,在使用价值上手机电视与手机报等产品发生替代关系,而用户只能择其一使用。因此,中移动等运营商必须注重在全业务运营视角下,以用户ARPU值为基础来衡量各业务之间的替代关系。

3、 从技术角度看,中移动手机电视放弃利用电视天线与手机的整合实现讯号接收的办法,而提供基于手机终端的播放工具软件,基于TD网络提供流媒体服务。对用户而言,其置换成本很低,便于扩大用户规模,体现了移动互联网开放化架构的独特优势。

BiZ-WiZ建议:

考虑到手机电视与其它增值业务的替代关系对ARPU值的影响,建议中移动使用交叉补贴策略,将手机电视业务和其它增值业务组成套餐包推广给用户,在穿插具有替代性业务的同时,维持或提升用户ARPU值,从全业务运营视角来对待各项增值业务。

[@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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