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公司在国家没有出台法定年假政策之前,都有自己的年假。而员工所享受的年假天数是根据在本公司的服务年限决定的。现在新的法定年假政策是根据员工的社会工龄决定的,也就是说你以前在别的公司的服务年限也是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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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公司的年假政策是这样的:
公司服务年限为n年: 年假天数如下:
N<5, 12 天/年
N>= 5, 18 天/年
国家出的新政策,就是要算员工的社会工龄,也就是说从第一份工作开始算起,假设社会工龄为m年, 那么法定年假相应如下:
M < 10 , 5天/年
10<= m< 20, 10天/年
m>20, 15天/年
这样需要给每个员工算2个服务年限,一个是公司的,一个是社会的。但SAP不支持。即使我在V_t559L里面设定2个不同的date type分别计算2个服务年限,但他还是只会根据feature HDATE里面的那个date type算服务年限,就是说只能算1个。
给SAP报了message,但那个人总是纠缠于让我用增强HRPTIM03, 其中有exit_saplhrv_006,我看了看,好像也不能解决我的问题。我觉得这个是法律原因引起的,应该有Notes出来呀。
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遇到同样问题的呢?或者你们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法。
先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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