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根据重要性分别处理:
1、零星交易,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或几乎没有影响时,可不披露
2、有影响的重大交易(≥销售额的10%),应当分别关联方以及交易类型披露:
①、关联方关系的性质:说明发生交易的关联方属于以下何种: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主要投资者个人或关键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②、交易类型: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代理;租赁;提供资金;担保和抵押;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和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③、交易要素:交易的金额或相应比例(两年期比较数据);未结算项目的金额或相应比例;定价政策,收付款方式及条件;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是否一致;关联方交易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金额的交易情况;对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作出特别说明。
④、交易协议或合同主要内容、交易总额及当期交易数量和金额
⑤、关联交易差价的性质、产生的原因及金额
******判断是否属于关联方交易,应以交易是否发生为依据,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3、不需要披露的
①、合并报表中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
②、与合并报表一起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的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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