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1、追溯调整法:变更会计政策时,视同一开始采用的就是新的会计政策,并调整相关项目。固定的步骤:
第一步,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①、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②、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③、计算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
④、确定以前各期的税后差异;
⑤、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第二步,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而是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
①、对前期事项进行调整: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减值准备
贷:累计折旧
②、所得税影响: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汇算清缴前,用这个科目)
递延税款 (清缴后,时间性差异影响)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所得税=(前一步的净额)*33%
③、将影响的前期损益、所得税费用都结转到利润分配里边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④、考虑提取的盈余公积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第三步,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会计政策变更当年的资产负债表的“年初数”,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上年数”。
第四步,附注说明。
2、未来适用法
指在新的会计政策仅应用于变更当期及未来期间,即,不计算累积影响数、不调期初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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