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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十一--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特殊点(转载)

原创 Linux操作系统 作者:urinator 时间:2007-07-31 00:00:00 0 删除 编辑
CPA十一--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特殊点

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特殊点

1、债务法时,如已知本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在今后转回时的税率,可按照预计税率计算,而递延法不行。

递延法时,明知今后的转回税率,也得按现行税率计算。

2、对于可抵减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递延税款借项,只有在预计未来(一般为3年)转回期内能有足够的应税所得予以抵减,才可确定。否则,应作为永久性差异处理

3、对于经营性亏损,可用以后5年的税前利润进行补亏,在理论上属于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但是我国目前不确认为递延税项借项

4、从时间性差异产生至全部转回的整个期间看,无论采用应付税款法还是纳税影响会计法所计量的所得税费用总额是相同的,差异只在于两种方法下对各期所得税费用的计量不同。

5、只有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时间性差异才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此时可抵减或应纳税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税款的借项或贷项;而不影响当期利润总额的时间性差异不确认递延税款的借项或贷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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